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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因电子营业执照原件未盖公章被拒,合理吗?

关键词


电子营业执照;公章;投标无效


案例回放


某大学虚拟现实应用创新平台旅游全息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电子化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50万元。该项目资格要求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A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上没加盖企业公章,认定其投标无效。A供应商先质疑后投诉,称:投标文件没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上传的是营业执照原件,以营业执照原件上未加盖公章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不合理。


财政部门经核实认定:A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以A供应商未在营业执照原件上加盖公章为由,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属于资格审查错误。A供应商投诉事项成立。


问题引出


因电子营业执照原件未盖公章被拒,合理吗?


专家点评


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机关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载明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令第746号,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的样式和电子营业执照的标准都是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此处并没有提到营业执照需要企业盖章的规定。因此,营业执照的效力本身是不需要企业盖章的。


从程序上讲,企业领取公章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后续程序,即企业要先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根据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再到公安机关备案,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因此在领取营业执照过程中不存在可以盖的公章,即在纸质营业执照原件上加盖公章无法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上的数字证书和签名技术可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并不需要再通过盖章来证明其效力。


综上:本案例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仅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没有要求营业执照原件需要加盖公章,而资格审查人员提出此种要求已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显然是违规的。


法规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令第746号)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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