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政采 >> 答疑解惑 | 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就一定能享受价格折扣优惠吗?
详细内容

答疑解惑 | 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就一定能享受价格折扣优惠吗?

某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标的为6种仪器设备,每种设备的数量有1台或2台不等,开标一览表中的唱标内容包含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A、B、C、D共4家企业按规定时间递交了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的同一时间进行了开标、唱标,随后将投标文件送入评审室进行专家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B供应商对A供应商开标一览表的唱标内容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市场上可以满足采购标的要求的产品不可能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A供应商的投标产品不应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因此现场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也告知B供应商每一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编制投标文件,每个供应商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信息都必须在开标现场如实完整唱标,公开所有信息,但在评审过程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则由评标委员会的所有专家进行评判。同时也告知B供应商,无论哪个供应商中标,如果在评标过程中享受了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则其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目的就是接受所有供应商监督,但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未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则无需公示。



      B供应商并不是对唱标环节的程序提出质疑,而是担心A供应商错误地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而获得中标资格,但评审尚未结束,结果也未产生,B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针对评标结果再作出是否提出质疑的决定,而且,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事实上,该项目中A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了部分设备的生产制造商的信息,未完整填写所有产品的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未给予A供应商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因此,供应商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应在合适的时间节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定,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对策。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