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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等领域应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从10个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40条具体措施。


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

《重点举措》明确,要加快完善登记管理制度规则,加快完善“三品一特”制度规则等。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持续改革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等制度。

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规则。要加快完善市场秩序制度规则,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

营造便利规范的市场监管领域

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重点举措》提出,要研究出台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规范管理规定,修订经营主体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明确企业异地迁移可以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登记。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探索食品经营连锁企业便利化、规范化准入举措。实行认缴出资依法按期实缴,加强公司信息公示义务的落实,强化登记注册专业能力建设等。

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经营主体登记、登记档案查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年度报告报送和自主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网上亮照等市场监管业务中的应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纳税、社保、金融、招投标等涉企高频服务领域应用。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重点举措》强调,要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完善公平竞争政策体系,丰富竞争监管执法工具,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整治重点,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大力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权威,坚决破除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问题。

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重点举措》规定,要全面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场景。

要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落实好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要求。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点举措》要求,要强化民生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坚持食品安全执法“四个最严”,持续强化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短斤少两、破坏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指导地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因素,科学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强化公正文明执法,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此外,《重点举措》从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深化计量和认证认可服务等方面提出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从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防严管药品安全风险、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要求筑牢安全底线;从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高地作用、深化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发挥标准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我国认证认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从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持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提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营主体诉求反映机制、完善经营主体诉求研究解决机制、实施“三书一函”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创新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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