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的一则投诉处理公告【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四百四十二号)】中回应了这个问题。
涉案项目为“四川省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该项目可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但无论纸质版文件还是电子版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诉人投诉该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收费不合理,最终财政部认定投诉事项成立。那么招标文件该如何收费呢?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体系均对此做出了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因此,招标文件电子不存在印刷、邮寄的成本,应免费提供。那招标文件收费过高问题属于质疑投诉的事由吗?财政部网民咨询栏目答复,招标文件收费问题不属于提出质疑、投诉的事由。如认为收费问题不合理,可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反映。若投诉人单纯投诉招标文件收费问题,即使认定事项成立,该事项也不会影响采购结果,最终不会影响项目的结果。但需要注意的是,“四川省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的投诉并非单纯投诉招标文件收费的问题,还存在其他投诉事项,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