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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选择的影响因素
供应商隶属于供应链这一个开放的系统,因而供应商的选择也会受到各种经济、政治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1.1质量因素
质量是供应链的生存之本,产品的使用价值是以产品质量为基础的,它决定了最终消费品的质量,影响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因此,质量是选择供应商的一个重要因素。
1.2价格因素
价格低,意味着企业可以降低其生产经营的成本,对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增加利润,有着明显的作用,是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但是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还需要考虑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以及运输费用等诸多因素。
1.3交货准时性因素
能否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将产品准时运至直接影响企业生产和供应活动的连续性。也会影响各级供应链的库存水平,继而影响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打断生产商的生产计划和销售商的销售计划。
1.4品种柔性因素
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多样化,以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达到占有市场和获取利润的目的。而产品的多样化是以供应商的品种柔性为基础的,它决定了消费品的种类。
1.5其他影响因素
包括设计能力、特殊工艺能力、整体服务水平、项目管理能力等因素。
供应商开发的基本准则是“Q.C.D.S”原则,也就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
在这四者中,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首先要确认供应商是否建立有一套稳定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然后确认供应商是否具有生产所需特定产品的设备和工艺能力。其次是成本与价格,要运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对所涉及的产品进行成本分析,并通过双赢的价格谈判实现成本节约。在交付方面,要确定供应商是否拥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人力资源是否充足,有没有扩大产能的潜力。最后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供应商的售前、售后服务的纪录。
供应商在供应链中担负重要角色,供应商的选择机制是多元化的,因此,企业的决策者选择供应商时要因地制宜,对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进行详细的分析,根据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核心竞争力,选择适合本企业或本行业的理论和方法,制定相应的实施步骤和实施规则。不同的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所采用的步骤会有差别,但基本的步骤应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3.1 成立供应商评选小组
采购方企业会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来控制和实施供应商评价,这个小组的组员以来自采购、质量、生产、工程等与供应链合作关系密切的部门为主。小组组员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3.2 分析市场竞争环境
企业会知道现在的产品需求是什么、产品的类型和特征是什么,以此来确认客户的需求,确认是否有建立供应关系的必要。如果已经建立供应关系,需要根据需求的变化确认供应合作关系变化的必要性,分析现有供应商的现状,总结企业存在的问题。
3.3 确立供应商选择的目标
企业会确定供应商评价程序如何实施,而且还会建立实质性的目标。
3.4 建立供应商评价标准
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是企业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和标准,是反映企业本身和环境所构成的复杂系统的不同属性的指标,是按隶属关系、层次结构有序组成的集合。不同的行业、企业,不同产品需求和环境下的供应商的评价应是一样的,但供应商的评价标准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客户满意度、交货协议等。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和供应商选择的时间跨度,对供应商的要求也有不同,按时间的长短分别有相应的短期标准和长期标准:
供应商选择的短期标准
商品质量合适、成本低、交货及时、整体服务水平好(安装服务、培训服务、维修服务、升级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履行合同的承诺和能力等。
供应商选择的长期标准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供应商内部机器设备是否先进以及保养情况如何、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是否稳定、供应商内部组织与管理是否良好、供应商员工的状况是否稳定等。
在确定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时,一定要考虑短期标准和长期标准,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所选择的标准更全面,进而利用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最终寻找到理想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参与
一旦企业决定实施供应商评选,评选小组需尽可能的让供应商参与到评选的设计过程中,确认他们是否有获得更高业绩水平的愿望。
3.6 评选供应商
主要的工作是调查、收集有关供应商生产运作等全方位的信息。在收集供应商信息的基础上,就可以利用一定的工具和技术方法进行供应商的评选了。
3.7 实施供应合作关系
在实施供应合作关系的过程中,市场需求也将不断变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及时修改供应商评选标准,或重新开始供应商评估选择。在重新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应给予新旧供应商以足够的时间来适应变化。
目前,可以应用于供应商选择的技术方法和工具主要分为三类:定性方法、定量方法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有公开招标法、协商选择法、ABC 成本法、线性规划方法、层次分析法(AHP)、模糊综合评判法、神经网络法、TOPSIS 法、数据包络分析(DEA)、成分分析法、灰色综合评价法以及这些方法的集成应用法等,制造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方法加以应用。常用的方法如下:
4.1 直观判断法
直观判断法是指通过调查、征询意见、综合分析和判断来选择供应商的一种方法,是一种主观性较强的判断方法,主要是倾听和采纳有经验的采购人员的意见,或者直接由采购人员凭经验作出判断。这种方法的质量取决于对供应商资料掌握得是否正确、齐全和决策者的分析判断能力与经验。这种方法运作简单、快速,但是缺乏科学性,受掌握信息的详尽程度限制,常用于选择企业非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
4.2 考核选择法
在对供应商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再进行认真考核、分析比较而选择供应商的方法。
供应商的调查可以分为初步供应商调查和深入供应商调查。每个阶段的调查对象都有一个供应商选择的问题,而且选择的目的和依据是不同的。
初步供应商调查对象的选择非常简单,基本依据就是其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水平、生产能力、运输条件等。在这些条件合适的供应商中所选择出的几个,就是初步供应商调查的对象。
深入供应商调查对象的选择,是基于影响企业的关键产品、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对这些供应商要进行深入地研究考察考核,选择标准主要是企业的实力、产品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保障体系和管理水平等。
在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估之后,还要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就是把以上各个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一个综合成绩,可以用下式计算:
S=∑WiPi/∑Wi×100%
其中:S是综合指标;Pi是第i个指标;Wi是第i个指标的权数,根据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而主观设定。S作为供应商表现的综合描述,值越高的供应商表现就越好。
通过试运行阶段,得出各个供应商的综合成绩后,基本上就可以最后地确定供应商了。
4.3 招标选择法
当采购物资数量大、供应市场竞争激烈时,可以采用招标方法来选择供应商。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供应商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注意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
4.4 协商选择
在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多、采购单位难以抉择时,也可以采用协商选择方法,即由采购单位选出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供应商,同他们分别进行协商,再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和招标选择方法相比,协商选择方法因双方能充分协商,因而在商品质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较有保证,但由于选择范围有限,不一定能得到最便宜、供应条件最有利的供应商。当采购时间较为紧迫,投标单位少,供应商竞争不激烈,订购物资规格和技术条件比较复杂时,协商选择方法比招标选择方法更为合适。
5.1 自制与“外包”采购
一般情况,外包的比率越高,则选择供应商的机会越大,并以能够分工合作的专业厂商为主要对象。通过外包,企业可以将精力集中于核心能力上,避免了精力分散。
5.2 单一供应商与多家供应商
单一供应商是指某种物品集中向一家供应商订购,这种购买方式的优点是供需双方的关系密切,购进物品的质量稳定、采购费用低;缺点是无法与其他供应商相比较,容易失去质量、价格更有利的供应商,采购的机动性小,另外如果供应商出现问题则会影响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多家供应商是指向多家订购所需要的物品,其优缺点正好与单一供应商相反。
5.3 国内采购与国际采购
选择国内的供应商,价格可能比较低,由于地理位置近,可以实现准时生产或者零库存策略;选择国际供应商则可能采购到国内企业无法达到的物品,提升自身的技术含量,扩大供应来源。
5.4 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
如果是大量采购或者所需物品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则应该采用直接采购,从而避免中间商加价,以降低成本;如果采购数量小或者采购物品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不大,则可以通过间接采购,节省企业的采购精力与费用。
5.5 避免缺乏科学的选择方法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的选择供应商的方法,致使在大多数项目选择供应商时,更多的是参考供应商本身提供的各类书面文字材料和自我介绍,以及在市场上的口碑,或凭个人主观臆想,选择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在选择供应商时,人为因素比较大。另外,在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方面,目前企业的选择标准多集中在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柔性、交货准时性、提前期和批量等方面,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能对供应商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此类问题要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