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习 >>工建 >> 一文搞懂“自行招标”那些事儿
详细内容

一文搞懂“自行招标”那些事儿

01

概念


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是指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程序,而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招标程序。委托招标是最常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人自行招标则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02


自行招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怎么理解“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同时,《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四条细化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03


由谁判定招标人是否满足自行招标条件


首先,招标人需要判断针对某一项目,自己是否满足自行招标的条件。同时,需要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最终由审批、核准部门最终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结合项目规模、项目复杂程度与自身的经验、专业技术力量等进行判断。


04

自行招标的审批、核准与备案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图片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组建中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向审批、核准部门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由审批核准部门对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

审批核准部门认定招标人符合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认定招标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不影响审批核准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05

结论


招标人在满足自行招标条件的前提下,可自行招标,也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需区分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项目、是否需要审批、核准,判定项目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备案的手续。

需要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行招标的审批核准手续适用一个项目一次审核原则,且即使不符合自行招标条件,不影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