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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现行房地产房地产发展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住房短缺的历史背景下逐步形成。 通过改革住房分配制度,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我国实现从福利分房到主要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大转变。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幅增长,人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住房“有没有”问题基本解决,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 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在房地产市场快速扩张时期,也存在一些资金过度向房地产集中,部分房企“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等问题。 发展难点 我国目前住房发展主要矛盾是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供给不足,商品房交易结构中二手房占比提高、存量市场权重加大,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分化。 供给结构:保障性住房供给相对不足,大城市房价高,新市民、青年人住房负担较重。 居民需求:总体上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加,对提升居住品质的愿望更为强烈。 经营方式:“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存在风险隐患,亟须转型。 服务经济发展:房地产对宏观经济的贡献方式从增量拉动为主转向存量带动为主,房地产业作为服务业的特征更加明显。 发展方向 优化和完善供应体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例,提升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品质及适配性,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推进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加强智能科技应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持续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转变运营方式 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力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预售门槛。 引导房地产企业逐步形成适度杠杆比例、合理负债水平和正常周转速度的发展机制。 完善调控政策 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体制机制。 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加强住房与土地、金融资源联动,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保持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防止大起大落。 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