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概念定义 >> 多个采购人出于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联合就某货物进行采购,但为便于开展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团体做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否违背政府采购法规?打个比方:多个高校委托该省高校后勤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代表高校进行大米的联合招标采购,协会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那么它接受各高校委托代为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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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采购人出于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联合就某货物进行采购,但为便于开展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团体做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否违背政府采购法规?打个比方:多个高校委托该省高校后勤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代表高校进行大米的联合招标采购,协会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那么它接受各高校委托代为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是否可行?

多个采购人出于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联合就某货物进行采购,但为便于开展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团体做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否违背政府采购法规?打个比方:多个高校委托该省高校后勤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代表高校进行大米的联合招标采购,协会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那么它接受各高校委托代为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是否可行?

A: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原则上应由采购人按采购项目实施,对具有共性需求的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愿联合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打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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