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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采购需要公开采购意向吗?《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明确,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也就是说,按单一项目实施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而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项目是“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无法按单一项目进行采购。所以,框架协议采购是非单一项目采购方式,可以不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强调的是公开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对于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来说,采购预算金额和采购执行时间都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框架协议采购也不一定要公开采购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