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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能否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政府采购投诉质疑里的故事(2)分公司拥有某项资质或认证,总公司投标的时候能否直接使用?芜湖市的一个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例给出了答案:可以。 这个投诉涉及的项目名称是:湾沚区2023年新设立企业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该项目为询价项目,在询价文件中有一条星号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具有经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原芜湖县公安局)已审批的印章刻制特种行业(须印章刻制特种行业提供由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出具的特种行业证明)。(原文如此) 根据该项目中标公示显示,报价最低的江西客灵盾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被判为无效投标单位,理由是“星号条款四其他要求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无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审批的特种行业证。”随后,该公司提起了质疑,在质疑回复未得到满意答复后,提起了投诉。投诉的内容是:该公司的芜湖分公司取得了湾沚区公安颁发的特行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该特性证,因此投标被否决是错误的。 该投诉经芜湖市湾沚区财政局受理后,认定投诉成立。责令被投诉人组织原评标委员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重新评审,责令询价小组予以改正。 随后该项目其他几个投标人一同针对该投诉处理决定提起了投诉,财政局予以驳回。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有几个好玩儿的地方。 1、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的资质,这个其实在财政部官网答疑的时候就提到过,所以芜湖市湾沚区财政局判决没有错误。但是这种事情要上升到行政主管部门才能解决,也说明了无论是代理机构还是评标专家对于这个法律常识理解太缺失了,这一次是因为否决了投标所以才能让投标人得以知晓,但如果仅仅是扣分的话,投标人根本就不会知道扣分的原因,更不要提维权了。 2、看下这个项目的开标信息,除了江西客灵盾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其他都是芜湖本地企业,而在第一次投诉处理结果出来后,这几个芜湖的企业也一起提出了投诉。这就显得围标痕迹太重了,正常情况下,报价高的那几位投诉个什么劲呢?成功了也轮不到你来中啊?报价最高的那个什么芜湖恩典印章制作有限公司居然也是投诉人之一,就差在那喊“我们几个芜湖企业是一起的,我们抱团投标啊”,真是笑死人。 3、江西客灵盾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不愧是搞法律的,投诉书水平很高,尤其是在投诉诉求里面有一条“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30日”,说明其深谙投诉处理的套路啊!(见《投诉处理的套路》一文)。 4、芜湖的几家公司大意了,估计他们之前已经在公安局那打听清楚了,发现知道取得证书的有哪几家公司,然后天真的认为分公司是不具备资格的。所以报价才会那么高(最高的直接按预算报的,剩下几家跟预算也就差几百块)。没想到最后栽在这个分公司手上,可见投标人学习点政府采购知识还是有必要的。 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招标公示网址: 第一次投诉处理:https://www.wanzhi.gov.cn/openness/public/6604321/39042588.html 第二次投诉处理:https://www.wanzhi.gov.cn/openness/public/6604321/38665251.html 项目公示网址:(所有公示都在上面) 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2/005002003/20230215/ace145b6-91e6-47c8-9e2c-efa4349f369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