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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关于投标产品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的案例

一、基本情况

大学云网络语言教室实验室项目,采购预算56.28万元。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12日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

中标供应商所投“云管理主机”为定制产品,未提供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任何信息,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核查处理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等,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投标产品详细配置》中响应所投“云管理主机”的品牌、规格型号为“定制”,但在其投标文件中无任何材料显示所投“云管理主机”的具体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编制”的“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第18.1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的规定。故投诉事项成立


【点评】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没有标明产品生产厂家、品牌及规格型号,这就说明:一是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投标人没有与生产厂家沟通,对产品基本信息不清楚。二是既是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但没有生产过这类产品,无法填写品牌、规格型号。任何一种产品都是有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的,不管是成品还是定制品。定制品多数用于家具、软件,如家具定制,厂家按照采购人设计的方案进行制作,主要包括用材、尺寸、式样、色彩等方面,但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没有生产厂家和规格型号,也可以说是“三无”产品。在开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一定要认真核对,所投产品无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就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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