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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不好当了!本次发布的征求稿与原《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区别,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标专家基本要求提高了 根据第六条 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来看,除一些基本的道德、身体素质及专业知识外,还要求“(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这意味着不会电脑操作肯定是不行了。特别是对于一些老专家来说很不友好,以前还可以趁退休出来挣点养老钱,现在估计不行了。 另外,第九条 评标专家的义务也增加了好多条,比如“协助、配合招标人处理异议,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评标报告中的错误”,这些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给不给钱也不知道,即使给钱也可能是象征性的。 二、评标专家库和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要求提高了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组建 第十条 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的条件来看,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2000人,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专家库将会不多了,以前很多规模小的专家库将消失,专家被抽到评标的几率少了。第十一条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的资料要求出具所在工作单位或退休前原单位的推荐书,有些在上班期间翘班的“摸鱼”评标专家甚至都不愿意让单位知道自己家在外面评标。这无疑将一些在上班期间翘班评标的专家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出具不了推荐书,自然入不了库。 第四章 评标专家日常管理,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加强对评标专家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招标投标有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电子化评标技能等方面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教育。同时,还有很多对评标专家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清退处理。 三、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 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实行终身负责制,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如评标专家出现不履行评标义务的行为,还要通报其工作单位(或退休前的原单位),评标专家在工作单位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都会受到影响。 对涉嫌违规、违纪、犯罪的专家,轻则取消评标资格,重则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原《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可谓进行了大升级,重点增加明确了评标专家的义务、日程管理和监督管理。这都会增加评标专家的时间成本,可以说要求提了一大堆,但专家费要不要涨却没有提。 评标专家不好当了,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