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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进口产品可以直接采用非招标方式吗?答: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如果确实需要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