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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关键区别司法实践中对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分包合同的效力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和履行情况进行认定。合法的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对于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 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例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钢结构除外。 2. 专业作业承包人涉及非劳务费用:包括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等。 3. 再分包非劳务作业部分:专业分包单位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4. 将主体结构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5. 包含非劳务内容的分包: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企业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但分包内容包括提供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 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1.对象指向不同 - 专业工程分包: - 对象:工程,包括专业技术、管理、材料采购和劳务内容。 - 费用:计取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其对价属于“工程款”。 - 特点:包工包料。 - 劳务分包: - 对象: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部分。 - 费用: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和一定的管理费,其对价属于“劳务报酬”。 - 特点:包工不包料。 2.主体不同 - 专业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之间。 - 劳务分包:既可以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专业分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3.相关禁止性规定不同 - 专业工程分包: - 要求: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除非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 - 禁止行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的专业工程分包为无效行为。 - 劳务分包: - 要求:法律允许且无须发包人同意(除非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约定)。 - 禁止行为:劳务分包的承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再次分包给第三人。 4.责任的范围不同 - 专业工程分包: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共同向发包人负责。 - 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对其负责。 5.管理的内容不同 - 专业工程分包:总承包方主要履行对专业分包项目施工过程、施工资料、进场材料设备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即符合性管理。 - 劳务分包:总承包方履行施工期间的全方位管理,包括提供临时设施、测量放线、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作业与交底的符合性、提供施工和防护材料及施工机具设备、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编制质量控制记录、收集质量保证资料、编制竣工资料等,即实施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