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该实质性条款的法律已经取消,开标前投标供应商并未提出异议,该如何认定和评分?曹石林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本案中,实质性影响评标的法律已经取消,无论是否有供应商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在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后,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该实质性条款的法律已经取消,开标前投标供应商并未提出异议,该如何认定和评分?曹石林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本案中,实质性影响评标的法律已经取消,无论是否有供应商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在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后,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