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概念定义 >> 采购项目包含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其中建设工程500万元(达到工程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标准),货物2000万元和服务500万元(货物和服务部分与工程建设无关),能否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为货物或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
详细内容

采购项目包含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其中建设工程500万元(达到工程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标准),货物2000万元和服务500万元(货物和服务部分与工程建设无关),能否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为货物或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包含建设工程、货物和服务,其中建设工程500万元(达到工程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标准),货物2000万元和服务500万元(货物和服务部分与工程建设无关),能否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为货物或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


答:包含工程类别的综合项目,其中建设工程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按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实施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