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立企业规模类型测试平台,提供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服务。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我部已上线“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企业可以自行填写有关指标数据自动生成测试结果。您可通过我部网站(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或在微信查询,使用小程序测试企业规模类型。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