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方案应当具体、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背景、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各项指标数据的收集方法、评价人员分工、评价计划、管理控制等。在对项目概况进行描述时,应当遵守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客观事实进行描述。绩效评价方案中,绩效评价指标及指标权重的设定合理反映项目特性,评价方法选择恰当,绩效评价指标数据的收集方法合理。绩效评价方案应当主次分明、语言精炼、逻辑清晰,语言表述提纲挈领、简明扼要、易于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或政策受益条件及受益范围)、项目范围、项目所在区域、资金投向、项目开始及计划完成时间等。如果项目在实施期内,内容发生变更,应当说明变更的内容、依据及变更审批程序。绩效目标是指绩效评价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要根据各级政府关于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进行编制。绩效目标通常包括:(2)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5)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是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评估机构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项目在考核期间的绩效目标。如果项目在申请预算时缺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明确或绩效目标有偏差,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根据评价依据及项目客观情况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主要反映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的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各自职责,项目的实施流程及监管机制。明确项目利益相关方,分析各利益相关方如何参与项目立项、实施及运行,项目的利益相关方通常包括:评价目的是整个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体现评价工作的最终价值,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基本导向。绩效评价依据通常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方案或调整方案、财务会计资料,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及规定等。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的内容通常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与效果等。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及经济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产出、效果)等方面全面设定指标体系。评估机构应当明确执行绩效评价业务所选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及其理由。评估机构在制定绩效评价方案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对项目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调查方法包括案卷研究、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方案应当尽可能明确调查的对象、调查的方法、调查内容、日程安排、时间及地点等。如果调查对象涉及抽样,应当说明调查对象总体情况、样本总数、抽样方法及抽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