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概念定义 >> 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总公司授权。还是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需取得总公司授权?
详细内容

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总公司授权。还是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需取得总公司授权?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不得独立参加政府采购。


例如银行、保险等行业,其总公司为了方便分公司在全国开展业务,采用公司文件或公司制度的形式授权其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采购人可不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的授权,而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