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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吗?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吗? 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有很多这样的问题:玩具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可以要求提供带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吗?要求提供CNAS标志的的检测报告合理吗?检测报告需要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吗? 检测报告通常用来佐证产品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阶段提供检测报告,比较简单的参数可以用产品彩页、说明书或产品信息网站截图代替。比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七个IT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就明确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环节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 如果必须让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必须同时具有CMA和CNAS标志吗?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是这样答复的:根据《检验检测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CMA)。而CNAS认可是机构自愿行为,企业实验室仅获得CNAS认可证书,不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CMA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英文缩写。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检验检测机构取得CMA资质认定后,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就可以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标注CMA标志。而且,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上必须标注CMA标志,只有具备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才有法律效力。 CNAS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检测机构取得CNAS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以后,就可以在检测报告上标注CNAS标志。但实验室认可不是行政许可,申请实验室认可是检测机构的自愿行为。检测报告上有CNAS标志,表明检测结果实现了国际互认,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是有意义的。仅仅有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回到开头的问题,检测报告只要有CMA标志就可以了,CNAS标志则不是必须要有的。另外,有时也有问题会问:检测报告上需要有CAL的标志吗?对此,答案是很明确的,CAL以前也是一种行政许可,但这项行政许可在2022年已经被取消了,也就是说,以后的检测报告上不可能再出现CAL标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