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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答:不可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额外负担,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上述截图。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