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国库司留言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个公开招标项目,通过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8日,公告中明确约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6日,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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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个公开招标项目,通过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8日,公告中明确约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7月16日,开标日期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个公开招标项目,通过本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78日,公告中明确约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79日至716日,开标日期为729日。A公司于715日报名,727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请问A公司对于采购文件的有效质疑期的计算是从哪天开始?是715日、716日、还是727日。

国库司回复: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于715日报名时即应当获取到采购文件,并于715日起计算对该采购文件的质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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