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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禁止使用哪些产品?

答:主要有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25A空腹钢窗。一次冲洗最大用水量8升以上的坐便器。非机械生产的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mm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注:禁止使用的产品目录出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实施过程中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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