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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意见是项目由发改局立项批复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来进行;一种意见认为,国债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 (要用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医院是事业单位,符合政府采购的定义,且医疗设备不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应该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应该依照哪一方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项目由发改局立项批复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来进行;一种意见认为,国债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 (要用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医院是事业单位,符合政府采购的定义,且医疗设备不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应该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应该依照哪一方的意见?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公立医院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当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的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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