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兼投不兼中 >> 项目共分2个包,三家单位同时参与2包投标。三家全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单位认为3家投标不兼得的话势必会有1包投标人形成不足三家竞争问题。请教这种情形是否界定为有1包不足三家?评分办法可以规定当2包投标人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包号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为本包中标单位后,下一包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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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共分2个包,三家单位同时参与2包投标。三家全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单位认为3家投标不兼得的话势必会有1包投标人形成不足三家竞争问题。请教这种情形是否界定为有1包不足三家?评分办法可以规定当2包投标人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包号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为本包中标单位后,下一包则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吗?

答:为了项目实施质量考虑,采购人可以在多标段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约定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留言所述情形,第一包投标人数量满足三家,可以确定一个中标人。第二包投标人不足三家,应该废标。


对此,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采购文件中作出约定。留言所述的评分及中标方法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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