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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那么,是不是只有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项目,其电子采购文件才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如果采购活动在线下进行,仅在网上高价售卖电子招标文件,是否合规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追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这里明确了,招标文件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招标文件的收费也仅限于弥补制作、邮寄成本费。而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存在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也就更没有收费的依据了。
所以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朋友需要注意,高价售卖电子版招标文件是违规的行为,无论何种情境下,都不可以对电子版招标文件收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