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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要求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职称证书合理吗?

关键词


采购需求;评审因素;证书


案例回放


某单位综合除雪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00万元,采购标的为5辆综合除雪车。A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又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A供应商的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配备的售后设备维修人员具有机械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这项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属于“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称,售后设备维修人员是根据项目采购标的特征而设置的评审因素,有利于合同履约。汽车售后服务为顾客提供维修、保养、调试、技术咨询指导等多项服务,供应商配备优质的技术服务团队至关重要。除雪车加装的撒布机属于机械,根据《关于印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的说明,机械工程专业划分为4类专业,下设16个分支专业,其中包含设备维修专业。因此,评审因素设定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与合同履行相关。财政部门调查后认定:基于查证事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问题引出


综合除雪车采购项目,要求售后设备维修人员具有机械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合理吗?


专家点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因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设置评审因素时,必须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有关。例如,在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需要,可以要求服务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物业项目采购中,根据履约需要,采购人可以要求低压电工具备相应证书;对于必须保障专业售后服务的设备采购,可以要求具有相应证书的售后服务人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履约人员的证书要求,必须保证竞争性,而不是指向某一供应商特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一是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后确认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不少于3家;二是作为资格条件的证书必须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准入证书;作为评审因素的人员证书必须能够体现专业水准,与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相关。


采购文件设置人员证书要求时,还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不相适应或合同履行无关”的解释:采购人可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要求潜在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但不得脱离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得随意、盲目和出于不正当利益设定某一供应商特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排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


本案例中,除雪车采购需要专业的设备售后维修人员,而设备维修专业的中、高级职称证书也是能体现专业能力的证书,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有关,设为评审因素是合理的。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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