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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尊敬的郑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您好!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专家入库和抽取不再进行经济、技术、法律的类别划分,按照87号令规定统称为评审专家。结合近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您尽快登录郑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s://zhengzhou.zfcg.henan.gov.cn/)如实核对修改个人信息。要求:1.根据所学专业、从事专业或职称专业,选择对应的评审品目(三级品目最多为2个,四级品目最多为6个且须在上述两个三级品目中);2.及时补充完善个人资料(重点核查从业专业经历、专业资质证明文件等信息)。请最晚于2023年12月8日12:00前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并保存提交,对未按照要求修订评审品目、资质证书等信息资料不完整的专家将影响抽取资格,维护完成后需经郑州市财政局初审与河南省财政厅终审后生效。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电话:0371-67180513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