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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可以质疑评审结果吗?答:质疑、投诉是供应商的救济渠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不能采用。如果采购人代表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评审结果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如果发现评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财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