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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该如何设置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呢?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作如下要求:类似业绩应当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证实。 需要注意的是,“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招标文件中应准确、简洁的工程特征指标予以定义(如房屋建筑工程使用面积、高度、跨度、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市政工程使用跨度、长度、截面面积、合同金额、其他工程特征指标定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他配套文件规定的工程业绩标准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的工程特征指标作出明确的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