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从制定采购需求方案、采购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一直到采购结果验收完毕是一套完整的管理过程,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只有每个环节都到位了,才能取得最终效果。采购合同履约到什么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的要求,只有在验收环节才能得到更好的验证。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关键性的环节。政府采购有三个重要环节,一是采购需求编制的源头环节,二是采购实施的中间环节,三是履约验收收尾环节。只有把好履约验收关口,才能确保采购实效。笔者认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应抓好以下环节:
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项目大小、项目类型及技术复杂程度确定验收环节,对于大型设备,技术复杂、社会影响大的货物类项目应当按照以下三个环节进行验收。 1. 开箱验收环节。对于重要设备进场安装前,要进行开箱检查,主要检查内容:设备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合格证等。 2. 安装调试验收环节。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主要验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使用,性能情况。 3. 最终验收环节。设备运行一定周期后,设备无故障,运行正常,再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查验设备外观、技术参数、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查设备运行记录、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交货期、配套服务等。 验收方案应依据合同采购清单、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承诺情况等方面来制定。验收方案主要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六个方面内容。 验收过程要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行了事的做法,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加强验收管理,增强供应商履约意识,确保验收环节到位。通过验收环节,一是有效地制止不按合同履约、弄虛作假、以劣抵优、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为;二是检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三是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有力维护了采购人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做到所采购的货物物有所值。(1)开箱验收和初步验收由用户或项目管理部门负责。(2)项目最终验收,由验收部门(资产或财务或招标部门)组织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验收资料主要包括:验收申请报告、采购合同、产品技术文档(产品技术参数、产品出厂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运行记录、项目实施情况记录、培训记录、货物到场开箱记录、项目完成周期记录,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技术指标或采购合同中特别要求的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组织验收部门依据提供的验收资料认为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的,提请验收小组验收。 有的人对最终验收产生一种误区,认为最终验收就是检验产品的技术参数,能否正常运行就可以了,其实并非如此。最终验收是对合同履约情况的一次全面大检验,是对所采购的产品最终结果的一次综合评价。最终验收不光是查验产品的技术指标,而且还要检验商务要求履约情况,最后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要求,采购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发挥内部机构之间,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不相容岗位分离。履约验收与采购、使用要分离管理,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做到验收程序规范、分工制衡、风险控制。 1.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工作由验收小组负责完成,验收小组由采购人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对于大型设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如果采购人不具备组织验收能力的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验收。 2. 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一是用户或项目管理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开箱验收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二是供应商采用PPT或文档形式介绍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组织预验收的情况等。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更能把握验收内容的准确性,有的放矢地做好验收工作。 3. 实地查看。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产品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检验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4. 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依据听取的汇报及实地查看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最后形成验收意见。(1)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或缺陷的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2)对于延误工期的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采购人把好以上验收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细化验收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层层把关,每个环节到位,就能确保采购绩效,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