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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的相关注意事项可以作为通用条款放在采购文件中吗?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项目,可以将“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相关注意事项作为通用条款放在采购文件里吗? 还是不接受联合体和没有分包的项目就不能放相关注意事项?

“分包的相关注意事项可以作为通用条款放在采购文件中吗?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项目,可以将“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相关注意事项作为通用条款放在采购文件里吗还是不接受联合体和没有分包的项目就不能放相关注意事项?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关于不接受分包的情形也可参照执行如明确不接受,不建议将相关注意事项作为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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