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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有何不同?一、成员人数占比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那么采购人代表就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了。 二、任(职)务不同。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因此采购人代表是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的,评审专家可以担任组长。 三、身份不同。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小组。采购人代表原则上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可以看出,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身份的不同,采购人代表是代表单位参加评审,评审专家则是以独立身份参与到评审活动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