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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发现招标文件中对小微企业给予了评审优惠政策,怎么处理?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