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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公告公示三个工作日,第四个工作日可以开标吗?

答:竞争性谈判属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不存在留言所述公告公示、开标的情形。对于竞争性谈判,如果谈判文件与公告同时发出,公告三个工作日结束后,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可以在第四个工作日开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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