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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货物项目抽取了服务专业评审专家,可以吗?

关键词


货物类项目;评审专家专业;独立评审


案例回放


某地监狱囚粮(大米、小麦粉、豆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A供应商以99.97分中标,B供应商对此进行了质疑、投诉。投诉事项为:同行业招投标从来未出现过如此高分,A供应商高分中标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请求审查评分过程和结果。


当地财政部门经过查证,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时,选择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专业,存在抽取的评审专家专业与本项目的专业领域不相适应的情形。


另外,通过审查采购活动影音资料,发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未独立评审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意见无效。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问题引出


货物类项目,随机抽取了服务类评审专家,可以吗?


专家点评


山东评审专家虞靖彬认为:“该项目为货物,抽取评审专家的专业应当与货物相关,抽取服务类评审专家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这里的相关专家指的是相关专业、经济和法律的专家。同时各地也出台了具体的政府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如《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性质、金额大小、实施计划等情况,合理确定评审所需的评审专家专业、人数、评审时间、回避信息等。因此,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类型,按照相关规定来抽取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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