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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采购方式有哪些?答:《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财政部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中确定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又确立了第七种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以上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方式具有法定性,其确定机关只属于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也就是财政部。实践中其他电子卖场、电子商城、询比、比价、反拍这些都不能称之为采购方式,只能是政府采购的实现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