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卖场项目成交,采招云(湖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仅0.001万元,也就是十块钱,而这个项目的预算则为767.23万元。这个700多万的项目究竟要买什么呢?中标供应商首先要完成需求分析,结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卖场建设需求,提供对本次项目建设需求的分析。做出针对本次项目建设的业务需求分析、业务流程图、功能需求分析。然后负责平台的建设,平台要能同时完成封闭和开放两个模式的框架协议,同时还要有包括乡村振兴馆、湖北特色馆、绿色采购馆、消防专区等特色馆。在特色馆中,展示管理人员在后台录入的产品和供应商信息,采购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在线进行查询检索。系统需能够支撑政务外网(省、市、县三级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管部门)访问高峰时期满足同时在线人数不小于150000人,整个系统需要在150天内完成。既然预算700多万元,为何企业中标价格仅仅10元呢?开发人员一顿早点都不够。企业能够在项目过程中提出要求申请更多资金吗?做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费、保险、市场变化,文件未列明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各地不需另外付费,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签订合同后3个月支付合同金额5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50%,具体支付金额以财政拨款实际情况为准。也就是说12月以前会支付5块钱,到明年年中支付剩下的5元。那么企业能通过运维向加入卖场的供货企业收取手续费吗?也不行,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允许在各级以系统实施、部署或对接的名义向任何对象另行收费。供应商为何要以这种赔本赚吆喝的方式应标?值得沉思。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电子卖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8层C区王强(采购人代表)、吴青林、伍春香、廖成旺(组长)、方波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中北路与徐东大街交汇处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10室1、采购预算:767.230000(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首页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联系人:杨镇榕;电话:027-86620820;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中北路与徐东大街交汇处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07室。名 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