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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如何处理清单漏项的问题?针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漏项的问题,招标文件经常会有几种要求投标人处理的办法。 (1)在清单后附表直接增加项目 (2)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列明可能要采用的材料单价,作为评分时专家打分的一个依据。 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 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两点好处: 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争的原因不会高; 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