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概念定义 >> 采购代理机构售卖招标文件价格虚高,供应商如何维权?
详细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售卖招标文件价格虚高,供应商如何维权?

答:87号令中明确,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如果供应商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向财政部门通过举报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