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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诚信监管的实施办法-洛建规-2019-004关于在建设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诚信监管 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22 10:23:00 洛建规-2019-004 关于在建设领域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诚信监管 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近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我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的诚信自律意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根据《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豫建法〔2018〕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洛政〔2016〕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7〕44号)、《洛阳市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洛建〔2018〕166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建设厅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持,特在我市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诚信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活动。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由洛阳市城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或联合其他职能监管部门,针对我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监察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三)建立名录库 逐步完善全市建设领域企业法人诚信档案,建立市场主体本地企业名录库、市场主体外地企业名录库、工程项目名录库,以及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人员和信用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以上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 (四)检查抽查原则 对于企业信用报告显示信用评价等级高的诚信守法企业,可免检或降低抽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企业或有多次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工程项目),加大抽查及回查力度。 (五)检查实施 1.制定检查计划。按照预定检查范围和抽取比例,随机抽取受检企业名单或受检工程项目清单,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并提前公布。 2.组成检查组。从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告知受检企业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有关事项。 3.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组织检查,现场制作检查记录,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7个工作日内在洛阳城建信息网上公布。对于问题突出的企业,将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洛阳、洛阳城建信息网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实施联合惩戒。 4.协调衔接。实施随机检查与属地管理的有效衔接,在各市县区检查时,发现问题立即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反馈检查结果。 5.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个人执业信用记录,采取随机抽查结果和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挂钩的运用机制。 (六)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守法、诚信行为;曝光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诚信市场氛围。 (七)监督管理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检查工作中,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可由相关单位采取调离检查岗位、通报批评等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