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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AP-158-CA-2018-01-R1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25 10:25:18 来源:

关于修订发布《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及开展2020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建设指挥部、空管局、中航油,质监总站:


为进一步提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发布新版《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并开展2020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予发布施行修订后的《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AP-158-CA-2018-01-R1),原《规则》(AP-158-CA-2018-01)同时废止。电子文本可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2020年度标后评价工作的有关程序内容,按新版《规则》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司。


三、标后评价的工作范围是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完成招标工作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价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四、各建设单位的标后自评价工作应当于12月15日前完成。各地区管理局的标后评价工作计划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司,评价工作应当于1月20日前完成,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司。


五、请质监总站对标后评价工作进行跟踪,对有关专家的选取予以协助。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评价工作规则(试行)》(AP-158-CA-2018-01-R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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