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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常用的七种采购方式与评审方法!目前政府采购方式一共有七种,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 下面给大家梳理一下七种政府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1 公开招标 一、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对于采购需求明确、完整、清晰的采购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以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代理协议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 > 评审 > 中标公告 > 签订合同 > 履约验收 三、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2 邀请招标 一、适用范围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代理协议 > 采购文件 > 投标邀请书 > 评审 > 成交公告 > 签订合同 > 履约验收 三、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3 竞争性谈判 一、适用范围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代理协议 > 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谈判 > 成交公告 > 签订合同 > 履约验收 三、评审方法 4 竞争性磋商 一、适用范围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代理协议 > 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评审 > 成交公告 > 签订合同 > 履约验收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 询价 一、适用范围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代理协议 > 询价通知书 > 询价公告 > 评审 > 成交公告 > 签订合同 > 履约验收 三、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 单一来源采购 一、适用范围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意向公告 > 论证 > 公示 > 协商 > 签订合同 > 验收 三、评审方法 单一来源采购中没有“评审”的概念,因此不存在评审过程。 7 框架协议采购 一、适用范围 (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 (2)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 (3)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 (4)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操作流程 项目预算 > 征集公告、文件 > 审核、评审 > 确立入围供应商 >签订框架协议 > 验收 三、评审方法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不存在评审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