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宜,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出台的其他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
2022年12年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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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8号二七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机构: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6 15:47 访问次数:836 区各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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