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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郑财购〔2019〕15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2-20 18:31 访问次数:8018 郑财购〔2019〕15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主体: 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增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依法采购意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和制度,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财政局梳理了《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予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郑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