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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2009年第33号 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7号公告中涉及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延至2010年5月1日,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强制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共13份) 1. 安全操作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pdf 7. 防火墙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pdf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