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百次,中标一次!大呼“失败是成功之母”,以为即将迎来投标“春天”时,却发现唯一的中标也是个“坑”。
早知如此,何必踏上投标这条路呢,于是开始告诫身边的朋友:“道路千万条,别走投标这一条!”上述情景并不稀奇,多数投标人怕是在“感同深受”。小编对投标这件事也深有感触,项目中标则“大吉大利,今晚吃鸡”,项目落选则“前功尽弃,痛哭流涕”。而频频落选,是因为投标人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呢?对于这一点,小编予以否认,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写出五六百页的投标文件,怕只是忽略了些细节,傻傻的被“陪标”了。陪标:即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确定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中部某省某地级市就一个涉农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向社会聘请具有农业、畜牧、轻工业乙级以上咨询和设计资质,或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有相应的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均可报名参与。”注意细节的投标人便发现,该资格条件要求有些苛刻,需同时具备咨询和设计资质,即使有“或”也是画风一转,“或兼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看到这样的招标公告,投标人一定要考察清楚再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最终,经了解,兼备上述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两项资质在其省内屈指可数。
举个例子,甲方本只想要个通话的手机,但由于有指向性的投标人,便开始重新“酝酿”招标文件,最终呈现在大众眼中的需求为“甲方想要一个能打电话、能上网、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本来一个能通话的手机报价1000元就能搞定,但考虑到这些问题后投标人的报价就得3000元啦。甲方在招标文件设置的这些标准和条件非常模糊不清,没发现其中门道的投标人还傻傻的报出了高价,而最终提前了解甲方真正需求的投标人以“合理”的低价取胜。
前两种行为玩的是策略和套路,指向性这一行为怕只是考验投标人是否熟悉竞争对手。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出现这一类的情况基本可以确定招标人已有意向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也别再傻乎乎的熬夜写标书了。若身为投标人,还未发现招标文件指向的是竞争对手,怕是得先好好摸摸竞争对手情况再来投标。
招标投标套路实在多,以上几点投标人一定要注意啦,告别被陪标指日可待!(外行默默感叹“贵圈太乱,先告辞”)
愿投标人多中标,中标人别乱搞事情,“中标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