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询问质疑投诉 >> 质疑事项成立,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吗?
详细内容

质疑事项成立,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吗?

答:如果是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