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询问质疑投诉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供应商未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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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供应商未获取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供应商未获取采购文件,能否对采购公告内容进行质疑投诉,如能否对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质疑投诉?

国库司答复:若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使自己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针对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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