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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评审专家所在单位正在履约采购人某项目,该评审专家还能参加采购人其他项目的评审吗?答:可以。这种情形不属于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